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这项工作,将扩围至县级以上城市。
6月20日,住建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明确,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有利于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会议指出,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盘活存量资源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配合保交房攻坚战和“白名单”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会议强调,市县要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
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会议要求,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多地已有收购举措
事实上,此次会议可以看作是对“517新政”的延续。
5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在举行的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上提出,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同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曾表示,要推动消化存量商品住房,城市政府坚持“以需定购”,可以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一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央行也在会上宣布,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为3000亿元,用以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近期,全国已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盘活存量住房。
5月9日,河南省开封市发布18条房产激励措施中,就包括鼓励和支持国有公司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
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住建局发布公告,临安区政府决定向开发商公开征集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收购对象为商品房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
5月27日,云南省昆明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市属国企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17日,贵州省贵阳市住建局就《进一步促进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提出推进存量商品房去化,鼓励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支持企业购买存量公寓作为保障性住房。
多部门协同推进政策落地
近期,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这项工作再次得到推进。
6月12日,央行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上明确,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
此举是金融部门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重要举措。
央行方面表示,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将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多个城市相关负责人称,将配合加快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落地生效,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的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随着多部门的协同推进,进一步落实“去库存”导向。有利于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助力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中房网讯 (亚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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