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单位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

编辑:小编  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8 14:06:27

各有关缴存单位:

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 2023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10853 元)的 3 倍,请涉及最高缴存基数调整的单位即日起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申报。其余未尽事项按《关于调整企业单位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舟公积金[2024]30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相关单位在8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9日



分享到: